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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在校员工办理临时车辆通行证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09-05-11      点击数量:

关于在校员工办理临时车辆通行证的通知

发表于: 2009-05-11 00:00 点击:1153
为加强校园机动车辆管理,控制校园闲杂车辆,确保校园交通安全,保卫处为在校员工办理机动车临时通行证,需办理通行证的同学,请携带本人的研究生证或员工证、驾驶证、机动车行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中心校区北门二楼办理,如机动车行驶证所有人不是本人的,需到所在学院开具证明,证实此车辆为本人使用,并加盖学院公章。通行证有效期限到2010年6月30日止,同时以前办理的员工通行证作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