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08—2009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公共数学部分重修课程考试安排的通知
发表于: 2008-12-25 00:00 点击:1173
关于2008—2009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公共数学部分重修课程考试安排的通知
根据相关工作安排,前卫校区本学期本科生公共数学部分重修(重考)课程的考试将于第十四周(2008年12月22日—28日)进行。
一、重修(重考)课程考试安排见附件。
二、重修(重考)考试要求:
1.已结业离校的员工必须带身份证、学院证明和成绩单方可参加考试;
2.已在网上选课的重修(重考)员工必须带员工卡参加考试;
3.未在网上选课不能参加此次考试,否则成绩无效;
4.上述未列入的重修(重考)课程在期末参加本院该门课程的考试。
三、其它事宜:
如有其它事宜可咨询数学中心潘老师,电话:85155357 。
附件:重修(重考)课程考试安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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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
附件: